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3158.“就告诉我;若不然,也告诉我”表示他们自由考虑的状态,这从这些话本身清楚可知。至此的整个讨论清楚表明,本章的字义论述了利百加和以撒订婚和结婚,内义则论述了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因为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是属灵的订婚和属灵的结婚。在这两个层面,自由考虑的状态都是有必要的。人们都知道,订婚和结婚需要自由考虑;但人们却不十分清楚,真理被引入良善并与其结合也需要自由考虑。这是因为属世人看不见这个过程,并且这种引入和结合是那种无需人的反思就实现的事之一。然而,当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这种活动每时每刻都在他里面进行;也就是说,当真理正在与良善结合时,他享有一种自由的状态。
只要仔细想想,谁都能知道,任何事物都不会作为一个人自己的东西存在,除非它形成他的意愿部分。只属于理解力的东西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也变成他意愿的一部分,因为属于意愿的东西构成一个人生命的本质存在,而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则构成那本质存在的显现或实存。只来自理解力的同意不是同意,相反,一切同意都来自意愿。因此,除非属于理解力的信之真理被属于意愿的爱之良善接受,否则它决不是被承认的真理,因而决不是信。为使真理可以被属于意愿的良善接受,自由状态的存在是有必要的。意愿所参与的一切看上去都是自由的;意愿的状态本身就是自由;事实上,我所意愿的,我会选择并渴望,因为我爱它,承认它是良善。由此可见,信之真理决不会变成人自己的,直到它被意愿接受,也就是被引入那里的良善并与其结合;这一切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发生。
4416.在来世,灵人的品质从他们所在的光明显可知,因为如前所述,他们藉以看见的光就对应于他们藉以领悟的光。那些认识真理,也已经确认过它们,却仍过着邪恶生活的人,看似居于雪白的光中,但像冬光那样寒冷。当他们靠近那些居于天堂之光的人时,他们自己的光就彻底变暗,变成漆黑。当他们远离天堂之光时,就有一种像硫磺发出的那种劣质黄光取而代之,他们本人在这光中看似幽灵,他们的真理看似缥缈的影子。因为他们的真理伴有虚假的信仰,这种信仰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信真理,仅仅因为他们能由此赚得地位、利益和名声。真理是什么对他们来说无所谓,只要接受它就行。
然而,那些陷入邪恶,并由此陷入虚假的人则看似居于炭火所发出的劣质光中;这光在接受天堂之光时,就彻底变得幽暗。不过,这些人藉以看见的光照着他们所陷入的虚假与邪恶而各不相同。由此还能看出为何过着邪恶生活的人绝无可能拥有发自诚心的对神性真理的信仰;因为他们就居于充满烟雾的光中,当天堂之光照在上面时,这光就向他们变暗,以致他们既无法用自己的眼睛看见,又无法用自己的心灵看见。与此同时,他们还会遭受极度痛苦,有些人则陷入一种无意识状态。正因如此,恶者绝无可能接受真理,只有善者才能接受。
过着邪恶生活的人无法相信他竟然在这样劣质的光中,因为他看不见他的灵所在的光,只看见他的眼睛视觉所在,以及他的属世心智由此所在的光。他若能看见其灵的光,并能发现倘若来自天堂的真理与良善之光真的流入其灵之光,这光会变成什么样子,那么就会清楚知道他距离接受属这光的事物,也就是信的事物何等遥远,距离吸收仁爱的事物更是何等遥远,因而距离天堂何等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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